因果论的理论重点是四缘说。佛教各派对于缘的解释颇不一致,部派佛教时期说一切有部有见于南方的《法聚论》讲二十四缘,北方的《舍利弗毗昙》讲十缘,理论纷繁,于是加以简化,只列举南北两论中的前四种: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合之为“四缘”。并突出因缘为四缘中的重点,认为因缘是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视为因中之因。四缘后被小乘和大乘认为是一切有造作事物所借以生起的四类条件概括了一切因缘。《中论,观因缘品》:“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大乘中观学派强调缘起性空,因缘相对于“果”来说才有意义。
一切都是“缘生” 故一切法不离“因果” 2025-04-29

